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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電子報刊出4月2日蘇炳坤案之法庭觀察以及4月10日冤TUE.講座的側記,感謝蘇案志工團以及參與冤TUE.活動的哲辰和閏皓,讓大家更了解開庭與講座的實況。

纏訟32年的蘇炳坤案終於開啟再審,一直以來,蘇炳坤依舊在等待司法還他一個「名正言順」的清白而努力。本次開庭為準備程序,檢察官表示尚未決定是否撤回上訴或進行無罪論告,將回檢察體系討論後再決定,全案將於5月21日再度開庭審理。

甫結束的4月10日冤TUE. 講座,則由台中女中公民老師劉姝言和大家分享如何透過刑事冤案,在高中校園推動符合國家新教學方針之特殊教案「福爾摩斯上法庭」。她將冤案議題帶入公民課程設計,並引導學生從課程中學習如何主動連結並活用跨學科的知識,透過注入社會關懷的暖流,使其在學校所學的知識不再冰冷。

正如林孟皇法官於蘇案開庭尾聲所說:「......與其追求完美的法學理論,不如務實地解決這個問題。」倘若能從教育體制內開始著手進行改變,讓學生學習善用所學解決問題,而不僅是僵化的背誦知識,相信對於降低冤錯案的產生、減少無辜者的冤案傷害也將是一大助力。

2018年4月2日 台北 @台灣高等法院

遠望無罪:蘇炳坤案法庭觀察
司法就像一把雙面刃,可能摧毀一個人的青春年華,但也可能讓正義得以伸張,很期待未來司法體系能如林孟皇法官所言「保障當事人權益,務實的解決問題」。我們相信蘇大哥獲得清白的日子並不遠,但還有一段路需要走。

文|王昱翔、周盈孜、黃馨儀(蘇案志工團)
林哲辰、林子維、林艾萱(交大科法所實習生)
「這是特定時空下才會出現的案子,未來不太可能、也不應該再次發生。因此我們更應該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來思考本案。與其追求完美的法學理論,不如務實地解決這個問題。」林孟皇法官在準備程序尾聲娓娓道出的這番話,為僵持了32年的蘇炳坤案做了最好的註解。

最高法院於今年農曆過年前,已確定裁定蘇案開啟再審,並於四月二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蘇炳坤案從當初被刑求、到2000年總統的特赦、及特赦後得否再審之討論等等,終於走到了開啟再審這一步。

開庭之初,林法官先解釋本案開啟再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36條,須依其審級之通常程序,更為審判;換句話說,本案目前的狀態又回到當初一審判決後的狀態,由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法官接著表明,因當初辯護人聲請再審為「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的部分,所以此案再審範圍並不及於「無故持有匕首」而判處有罪的部分。接著他說明今日的準備程序重點在於希望瞭解:(1)檢察官是否要撤回上訴、做無罪論告或為其他主張?(2)若檢察官不撤回上訴,那要做甚麼主張,及有何新證據要提出?
法庭素描|圖中人物由左至右依序為任君逸律師、蘇炳坤、尤伯祥律師。(繪圖:林晏竹)
闡明重點後,法官便交由雙方陳述意見。

檢方表示,對於究竟要做無罪論告還是撤回上訴,目前尚無定論,為確保當事人之權益,實有必要審慎評估,仍需時間研究。另一方面,兩位律師皆希望判決能朝無罪論告的方向前進。任君逸律師從檢察一體的角度出發,懇請檢察官為無罪論告,以彰顯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之精神;並提到聲請傳喚郭中雄、彭明基之原因,分別是有關其自白任意性及贓證物不實的調查。尤伯祥律師接著說明,為符合比例原則,檢察官需仔細考量本案的私益與公益:私益上,就被告利益角度來看,若開啟再審給予被告無罪判決,被告可以獲得刑事補償及無罪公告之利益。公益上,本案雖經總統特赦,但司法上,其罪名形式上仍存在,若檢察官撤回上訴,其無罪判決將與二審形式上之有罪判決相為矛盾。此外,本案有關刑求的部分尚待釐清,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之立場,發現真實,這是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的一部分;本案案發時仍處於威權體制下,根據許多過往的司法案件可看出當時刑求是一個很普遍的事情,許多案件當事人遭受刑求,卻沒有機會為自己平反,因此,讓蘇炳坤有機會在法庭上公開說出因刑求遭受的種種痛苦,也更彰顯轉型正義的重要意涵。

雙方皆陳述完成之後,法庭程序也進入尾聲。在結束之前,法官又再次補充,希望檢察總長能代表檢察體系出面,統一立場,千萬不要再讓本案的程序繼續延宕,使蘇大哥能夠早日得到解答。
本次開庭並未針對法律與事實進行太多實際討論,但中間卻發生了幾個小插曲,令我們相當震撼。

針對當時因無故持有匕首而判處有罪的部份,因不含於本件審理內容,因此法官也特別再與蘇炳坤確認。雖已經歷無數次的法庭程序、也已反覆說過自己的經驗,但每每提及本案,蘇大哥在法庭上仍忍不住紅了眼眶,更起身走到台前跪下,沉痛地向法官表示這一路以來的委屈,也強調當初被刑警帶走並受到刑求的情節、錯愕且憤慨的心情,至今他仍難以忘懷。在台下的我們,看著蘇大哥的眼淚、聽著蘇大哥對司法的控訴,試著想像這是怎麼樣的一個背負冤案卻又無法從司法體系得到解答的人生。
法庭素描|蘇大哥在法庭上沉痛地向法官訴說冤屈。(繪圖:林晏竹)
庭後,平冤工作人員與實習生們圍著蘇大哥,幫蘇大哥加油並送上祝福。蘇大哥笑容滿面的感謝我們對這件冤案的重視,也笑著和我們分享,自己當時被捕入獄時,兒子還很小、女兒更是抱在手上的年紀,現在好不容易走到再審程序,兒女大了,自己也老了。看著他仍然笑著、對司法仍能抱持希望,我們對於蘇大哥的堅毅感到不捨,更無法想像這樣無可奈何的微笑是在多少次的淚水中冶煉而生。

司法就像一把雙面刃,可能摧毀一個人的青春年華,但也可能讓正義得以伸張,很期待未來司法體系能如林孟皇法官所言「保障當事人權益,務實的解決問題」。我們相信蘇大哥獲得清白的日子並不遠,但還有一段路需要走。也許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多盡一份心力,陪伴他把這最後一哩路走完,他心中的大石頭也才能真正地放下。
開庭結束後,蘇炳坤於法庭外和平冤的志工與實習生們分享一路走來的心情。
2018年4月10日 冤Tue.

高中生的公民課
看見科學的科學與不科學

文|林哲辰(交大科法所實習生)
游閏皓(師大公領系碩士生)
「若只有一次機會,如何在有限的條件內,建構有邏輯且零瑕疵的假設?」這次冤TUE.演講,平冤協會邀請台中女中的劉姝言老師,分享如何透過刑事冤案,在高中校園推動符合國家新教學方針之特殊教案「福爾摩斯上法庭」。對於國高中生來說,最常見到的教學方式應是「老師講課,學生聽課」,學生早已習慣「題目問A而答案要寫B」,很自然地這些「結果」都會變成所謂的common sense,當然也可能成為偏見,或稱刻板印象。然而,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題目問A答案就要寫B?這個最初的想法是使劉老師開課的原因之一。當眾人高舉司法改革的大旗時,早已有一群高中老師,默默展開他們的司法改革運動,影響未來世代。

舉我為例,活到22歲才知道世界上存在冤獄案件,也直到近期才開始投入協助平反冤案。在聽完劉老師的分享後,非常羨慕其學生能夠年紀輕輕就能接觸相關的冤獄案件,發現目前或過往司法制度可能產生的問題,並試圖設法理解它,藉此培養問題意識,讓「被合理化的結果」不再是理所當然。

劉老師亦與我們分享一部,關於美國認知偏誤的紀錄片,名為「394格的證據」並佐以一個簡單的遊戲,「當我們對於一件事情已經產生認知偏誤時,便會不斷地添加任何可能的因素去填補未知的漏洞。」這是屬於人類天性上的錯誤,因此無形中,極可能無意識地產生下一個冤獄案件。我想除仔細小心外,更該對所有事實結果保持著客觀合理懷疑的心態去看待。
講者現場以簡單的數字推理遊戲說明認知偏誤行為如何發生。
 
三年前,我第一次接觸徐自強案,自此開啟了我對於冤錯案的認識與關注,而後也陸續參加了數次平冤舉辦的「冤TUE.」座談。作為有志成為中學公民教育教師的學習者,冤錯案的理解與避免,不僅是現代社會正義與基本人權的落實,亦能提供學生對於司法審查過程的提問和反思。故在知悉此次座談是由在職教師進行冤錯案與公民教育課程結合的教案分享後,便立即報名參與,期望透過此次教案分享的觀摩,作為往後相關課程教案設計的參考。

任教於台中女中的劉姝言老師,詳細地和我們分享了她將冤案議題帶入公民課程的發想源起、教案設計理念、教案建構過程與施作成果。姝言老師的課程設計,緊扣十二年國教中素養導向的課程核心概念:公民素養、科學素養與批判思考的整合。以冤錯案進行議題中心的發想,姝言老師與物理、生物、化學科等科目的教師合作,將冤錯案此一公民教育課程的相關議題,與自然科學的實驗、檢證、推理等方法結合,形成一跨領域的系列課程。姝言老師期望透過這樣的課程設計,將「社會關懷」與「知識好奇」結合,使學生在知識的學習外,亦能培養情意層面的關懷。

透過學生於課堂中的回應,我們確實看到藉由課程設計與教師引導,高中生能夠針對冤錯案的內容進行相當深入的分析與批判。然而,如同姝言老師所提及,若欲以類似議題進行跨領域的課程結合,教師本身的事先培力與教師社群的良好建構,是影響課程能否進行順利及學生學習成效的關鍵因素。此外,此教案的施作對象,多為台中女中和對該議題有興趣的學生,對於其他地區、學校的教案推廣,以及教師社群的建立情形為何,仍屬未知。儘管如此,姝言老師為冤錯案議題的教案設計提供了非常多的努力和具體的指引,也鼓勵了我對往後類似教案的發想和推廣,進行更多的嘗試與行動。謝謝姝言老師的分享,也謝謝平冤的安排!
劉姝言(台中女中公民老師)分享她如何將冤案議題帶入高中公民課程的設計。

 
 
司法院新聞稿
完善無辜受害者補償機制 刑事補償法制初步研議完成
 
司法院依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而檢討現行刑事補償法制,組成「刑事補償法研修諮商會議」,邀請學者、檢察官、律師以及法官代表,橫跨刑事、民事及行政法各個領域的專家與會,期待能協助受刑事誤判的無辜受害者,提供更周全及完善的刑事補償制度⋯⋯

01

第三屆平冤年度新聞獎
開始徵件


媒體的冤案報導,對於身陷司法風暴,苦苦喊冤,無人聞問的無辜者與家人而言,意義重大。一則冤案報導可以讓社會更多人認識無辜者的冤情,起而關心司法正義,有時也可能促成無辜者平反的契機,甚至進一步影響制度改革。

美國無辜聯盟年會(Innocence Network Conference)將2017年度新聞獎頒發予司法調查記者莉莉安娜‧塞格拉(Liliana Segura),肯認她長期投入司法及冤案議題的努力。她的報導不僅讓案件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對無辜者本身也帶來重大的影響,美國一名死刑冤案平反者貝瑞‧瓊斯(Barry Jones)便在接受她的訪談後表示,冤案報導讓痛苦的無辜者知道,「原來自己是值得關心、值得救援的人」,意義非常重大。

自4月1日至6月30日起開放徵選,歡迎各位優秀媒體工作者投稿申請,也期待有更多新聞工作者投入冤案報導。
報名新聞獎


02

第二屆平冤論文獎
開始徵件


為鼓勵碩博士研究生投入冤案及無辜者關懷相關領域研究,累積相關知識、促進大眾對冤案與無辜者的理解,並且透過學術研究的激盪與批判性討論,鞏固促進司法改革之基礎,特設立此計畫,以鼓勵台灣平冤領域研究之發展。

自4月1日至6月30日起開放徵選,歡迎各位碩博士投稿申請!
報名論文獎
平冤是為了含冤待援的無辜者而存在,而您的支持與力量,則是讓我們持續努力下去的基礎,也是對受冤者及其家屬莫大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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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王昱翔、周盈孜、黃馨儀、游閏皓
    林哲辰、林子維、林艾萱     
編輯|王翊軒、柯昀青、羅士翔、林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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